案例描述:2006年10月18日,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全省首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犯罪案件,涉案人王某非法购买《传奇2》服务器端程序,开设私服违法获利60余万元,被起诉。
处理结果:被告人王某对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合议庭决定择日宣判。
 

10月18日,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省首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8月韩国ActozSoftCo.Ltd和Wemade Entertainment Co.Ltd共同开发研制的《传奇2》网络游戏在我国申请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之后该公司授权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独家运营。2004年4月,被告人王某从安徽省电信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租用通信光纤,在其位于本市南苑山庄陈大庄新村租房处先后架设15台服务器,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数次非法购买《传奇2》服务器端程序,并对其中部分非关键程序进行修改,用于其开设的私服游戏网站,并先后使用多人及其本人的身份证在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市解放路支行、曙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等处申请开设了11个账户,在互联网上公布汇款账号、汇款方法及客服电话、客服QQ,向全国各地游戏玩家出售该游戏会员券和游戏装备,进行营利。至2006年5月10日案发,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60余万元。

被告人王某对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自愿认罪。辩护人提出指控罪名不当,本案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指控违法所得60余万元的证据不充分。庭审中,公诉机关列举了90多名证人证言、数百页银行清单、网监笔录、搜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报案材料、鉴定结论等证据。被告人对以上证据均无异议。合议庭决定择日宣判。